一、培养目标
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目的是为工矿企业、工程部门和学校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高校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及其教育人才。
二、招生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考生条件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此类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工门类专业,非理工门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工程背景。
3、工作业绩突出。
四、招生领域
1、机械工程 2、光学工程 3、仪器仪表工程 4、材料工程
5、冶金工程 6、 动力工程 7、电气工程 8、电子与通信工程
9、控制工程 10、计算机技术 11、软件工程 12、建筑与土木工程
13、化学工程 14、交通运输工程 15、安全工程 16、农业工程
17、环境工程 18、食品工程 19、车辆工程 20、制药工程
21、工业工程 22、项目管理 23、物流工程